在医疗器械行业,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企业的代表,虽凭借高附加值产品占据市场优势,却长期被高税负问题困扰。增值税13%、企业所得税25%、股东分红个税20%,加之行业特有的成本票缺失难题,使得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。
从税种结构看,增值税13%的法定税率覆盖生产、销售全链条,企业所得税25%的税率直接削减利润,而股东分红时20%的个税,综合税负高达40%以上,进一步压缩实际收益。
更棘手的是成本票缺失问题。医疗器械行业业务流程复杂,多个环节存在“无票成本”,支出的成本难以取得合规的成本发票入账,导致企业利润虚高,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负担。
面对上述难题,特定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的医疗器械核定征收政策,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缺成本、税负高的难题。
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内,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增值税13%正常缴纳,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至1.5%,没有分红个税的压力,年开票5000万以内。
入驻园区还可以办理二类备案、三类许可,有满足食药监要求的办公室和仓库,满足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经营。
核定征收政策以“收入总额×核定税率”计算应纳税额,彻底摆脱对成本发票的依赖。要求,享受政策要确保业务真实,进销项匹配,最低有30%的进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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